■产品定义:指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的担保推荐确认函,对取得省商务厅、财政厅推荐由专项担保资金提供担保的企业,我行对照推荐函中的相关贷款信息,在落实尽职调查、完善相关手续的基础上,自主、择优、审慎的向推荐函中的进出口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特点:互动推荐、合规操作、免费担保、利率优惠。
■借款人条件:
1、在我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已有一定业绩的中小进出口企业;上年自营进出口额超过4500万美元的,原则上不再支持;
2、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进出口正常经营两年以上,经营管理规范,成长性较好,管理队伍较为稳定,组织架构较为完整;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资料真实可信;
3、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成长性较好,产品适销对路;
4、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无偷、漏税、骗汇、走私等违法行为记录;原则上信用评级应在A级以上,对于存量客户可适当放宽至BBB级;
5、在我行开立基本或一般结算账户,贷款企业承诺全部或按贷款比例将结算资金和结售汇、信用证等业务在我行办理;
6、取得省商务厅、财政厅同意企业贷款担保的确认函;落实经省商务厅、财政厅认定的抵(质)押或保证等反担保手续;
7、自愿缴纳企业风险保证金并清楚知悉所要承担的担保责任;
8、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及期限:
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专项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为6至9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