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徽商银行迎来挂牌成立十五周年纪念。在这一年里,新冠疫情冲击全球,中国通过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全社会的积极动员和共同努力,击败了新冠疫情,但疫情已经深深影响了全国各个行业,形成不同程度的冲击,对银行业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这一年里,徽商银行收购设立了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宁波分行,徽商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发展的过程中机遇与挑战并存,唯有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徽商银行投资银行部于2014年独立运营。经过6年的发展,不断丰富投行业务产品,打造了涵盖“债务融资、资产证券化、并购与场内交易、结构融资、投融资咨询”5大类20中类的“520投行产品体系”。一步一个脚印,实现了投行业务债券主承资格三级跳,2014年,我行成功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资格,成为交易商协会放开主承销资格后的首批获批银行;2016年,我行首批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资格(B类独主);2017年,我行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资格。大力推广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债权融资计划、城镇化基金、应收账款资管计划等产品,这些产品的业务量都在百亿元以上,其中债权融资计划业务2018年新增发行规模排名全国金融机构第一。
站在徽商银行成立十五周年的时间关口,投行业务发展面临内外部发展环境的剧烈变化。外部环境方面,随着资管新规的出台和正式实施,配套委托贷款新规、禁止基金投资“明股实债”、“明基实债”、单一资金信托模式被叫停等政策相继出台,组合政策下非标业务全面受限,非标转标是大势所趋。在强监管倒逼银行经营行为发生明显变化的同时,标准化、轻型化将成为银行未来转型的主要方向。此外,近年来企业债券违约率达历史最高水平,对投行业务风险控制体系也提出了较高要求。内部环境方面,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宁波分行的成立,带来了更广阔的市场,但目标客户也相对陌生,理财子公司的成立,扩大了投行产品的投资渠道,也会面临新的监管政策。
寻求投资银行业务新的着力点,工作重心不仅局限于投行产品创新,一方面投行520产品体系已建立,产品创新仅是现有产品体系下的子产品创新,另一方面投行业务面临严监管形势,产品创新趋于标准化,标准化产品创新需要得到监管层面的统一认可,这就导致银行层面的产品创新会高度同质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代银行,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规划投行业务的发展方向:
一、高层重视,建立全行统一协调的投行业务管理体系。投资银行业务主管部门为投资银行部,派生存款收益体现在公司银行部,投资及包销需要投资部门和授信部门的支持,考核政策、奖励政策也都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投行业务的发展,离不开全行相关部门的支持;投行业务的发展,又能带动全行相关部门的共同发展。跨部门协调又面临诸多难点,主要体现在投行中收和存款收益的平衡协调、投行中收和投资收益的平衡协调、投行业务整体收益和业务风险的平衡协调等。借鉴同业金融机构经验,投行业务发展迅速的银行在上述问题上都有较为合理的制度安排。只有站在全行的高度,高层重视,统筹协调,以制度性、常态化方式平衡相关部门利益,才能推动业务快速协调发展。
二、流程改造,打造效率优先的投行业务全流程管理体系。我行投行业务全流程管理体系已初步建立,营销、产品、发行、后督各环节各司其职,实现了投行业务全流程专业化管理。在各环节中,营销环节最为薄弱,这既体现在总、分、支行开展投行业务营销工作较为零散,缺乏系统性管理,也体现在营销环节与发行、投资、授信等环节的脱节上,导致项目落地困难。营销环节是最贴近客户、贴近市场的环节,银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理念,应从人员配置、资源倾斜、政策支持等方面打造营销环节引导、效率优先、体制保障的投行业务全流程管理体系。
三、尊重市场,完善投行业务市场化考核导向的管理机制。尊重市场,体现为提高业务主管部门对业务的主导权,如主动投资、主动授信等方面的权限等,也体现为配套政策的倾斜上,如考核激励机制应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等。未来投行业务市场化考核导向,既要体现对总分行投行部门的市场化考核,也要体现对投行条线从业人员的市场化考核,市场化考核,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实现资源配置向鼓励业务发展的方向倾斜,实现投行业务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发挥区域优势,构建区域差异化的投行业务管理体系。随着北京、深圳、成都、宁波分行的成立,投行业务目标客户范围大幅度扩大,新区域的市场特点与安徽、江苏区域的市场特点既有相似性,又有差异性。投行业务的特点是能突出反映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寻求高收益。由于新分行目标客户从陌生到熟悉、逐步了解有个过程,因此将我行重点投行产品在新分行的推广,不能简单复制,需要结合区域市场环境,找到风险可控、收益匹配的目标客户群体和相应的产品,构建区域差异化的投行业务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