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下属分行蚌埠分行、安庆分行和黄山分行分别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蚌埠监管分局、安庆监管分局和黄山监管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蚌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蚌埠分行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的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30万元。根据宜银保监罚决字〔2021〕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安庆分行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掩盖信贷资产质量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根据黄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黄山分行浮利分费的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35万元。
本行高度重视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开展整改。目前本行蚌埠分行、安庆分行和黄山分行业务开展正常,上述行政处罚对本行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