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函证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10号)要求,现将我行函证受理信息公示如下:
一、受理要求
(一)询证函须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出具,询证函上加盖其预留印鉴章,对于询证函为多页的还需在骑缝处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
(二)询证函须由审计单位直接邮寄或以跟函方式提交,并注明审计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如采取现场跟函方式的,需出具会计师事务所授权书或介绍信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询证函应按《操作指引》要求,填写标准格式银行询证函,函证数据必须明确、具体、规范。
二、函证受理时限及用章
受理机构自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将回函直接回复会计师事务所或交付跟函会计师,回函加盖受理机构行政公章;对不符合规定拒绝回函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会计师事务所。
三、收费标准
函证及回函业务收费标准按照各网点公示的《徽商银行服务价格表》收费标准执行。
四、邮寄及跟函网点信息
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屯溪支行 |
沈永莉 |
05592526337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黄山西路39号 |
歙县支行 |
陈攀 |
05596529458 |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新安路紫阳广场7号楼1005、1006、1007号 |
天都支行 |
安宇城 |
05592597207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2号世贸绿洲六期B座 |
徽州支行 |
章莉 |
05593513523 |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278号黄山公馆02幢102-104商铺 |
休宁支行 |
胡燕 |
05597861608 |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齐云西大道鼎天广场1幢1004-1006铺 |
黟县支行 |
王群 |
05595522497 |
安徽省黄山市黟县碧阳镇碧阳大道泰和广场1幢101-105室 |
祁门支行 |
朱莹 |
05594511572 |
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新兴路祁馨商城3幢14-20号 |
太平支行 |
查旭健 |
05598510071 |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北海南路1号 |
阳湖支行 |
汪松林 |
05592528292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15号锦绣江南1-2幢17-1、17-2号 |
徽州路支行 |
王文星 |
05596523606 |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州路49号 |
徽商银行黄山分行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