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安庆分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宜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对安庆分行贷前调查不实、贷中审查审批不严、贷后检查监督不到位以及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

本行高度重视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开展整改。目前安庆分行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处罚决定对本行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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