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2020年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2018-2020年度任期激励
(4)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报酬 在关联方领取的税前薪酬总额

应付年薪
(1)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
(2)

其他货币性收入(注明具体项目并分列)
(3)
张仁付 党委副书记、行长 2018.07-至今 66.98 14.43 0.00 43.44 0.00
何结华 原党委副书记、董事 2019.02-2020.06 60.94 13.23 0.00 24.50 0.00
党委副书记、监事长 2020.07-至今
高广成 原党委委员、副行长 2007.01-2021.06 54.88 13.23 0.00 35.35 0.00
易丰 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9.02至今 52.21 13.23 0.00 21.97 0.00
郑舒玉 党委委员、省纪委监委驻徽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  2019.02至今 52.16 13.23 0.00 21.96 0.00
慈亚平 原党委委员、副行长 2006.01-2019.07 0.00 0.00 0.00 17.87 0.00
张友麒 原党委委员、监事长 2018.07-2020.04 7.92 5.26 0.00 0.00 0.00
备注:1、上表披露薪酬为我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全部应发税前薪酬,其中第(1)、(4)项由安徽省财政厅核定。
      2、按照安徽省财政厅批复的核定标准,我行已于2022年对上述负责人的2020年度应付薪酬进行了清算。
      3、上表第(4)项为2018-2020年度任期激励总额,根据规定,2022年已支付75%,剩余部分计划于2023年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