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徽商银行与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本行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本行申请授信,本行信贷审查委员会于2024年3月7日召开了2024年第19次会议,审查同意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20亿元,授信有效期一年。董事会审批通过后,2024年5月27日,本行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协议》。
二、交易对手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6日,注册资本436377.7891万元,企业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法定代表人沈和付,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因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本行依据相关规定将其关联企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纳入本行关联方管理。
三、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20亿元,占比达到本行2024年一季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1%以上。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2024年3月22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本行与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初审,同意高级管理层的申请,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3月27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笔关联交易议案。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六名独立董事分别签署了独立意见函,认为:该笔关联交易已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体现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