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徽商银行与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本行申请同业授信,本行授信评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3日召开了2026年第39次会议,审查同意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授信额度46亿元,额度有效期至2027年3月23日。本行董事会审批通过后,2026年6月1日,本行与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协议》。
二、交易对手情况
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13日,法定代表人刘杨,注册资本50亿元,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银鹭广场1#楼528室,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汽车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因本行为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且本行向其派驻了董事,本行依据相关规定将其纳入本行关联方管理。
三、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与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46亿元,占比达到本行上季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1%以上。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对本行与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初审,同意高级管理层的申请,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4月28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笔关联交易议案。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六名独立董事分别签署了独立意见函,认为:该笔关联交易已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体现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