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指本行以卖方与买方签订正常商务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为其提供融资,并进行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控制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目标客户
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已办理年检、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均可向本行申请办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基本条件
买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的大型企业、支柱产业的重点企业和经本行统一授信的企业,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2)与卖方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贸易关系正常稳定;
(3)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本行信用评级AA级以上。
卖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与买方单位没有关联关系;
(2)卖方的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场所在经办行信贷业务经营区域以内,并在本行开设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与买方保持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商务合同真实,贸易关系正常稳定,无不良信用记录,应收账款保持较稳定余额;
(4)卖方有明确的销售信用(赊销)政策;
(5)经本行信用评级A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