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期自2017610日至2015619

本期国债我行共代理发行1.38亿元,其中三年期6900万元,五年期6900万元;国债期次代码(三年171703、五年171704)、票面利率和提前兑付、再次发售的分档利率由系统设置。

本期国债利率分别为:三年期年利率为3.85%;五年期年利率为4.22%。分档利率为:从购买之日起,持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十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本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并按百元的整数倍发售,可以办理质押贷款、挂失和提前兑付,但不得更名,不可流通转让。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付时,按兑付本金数额的1‰收取手续费。

本期国债采用全行竞售方式发行。

 特别注意:我行目前已开通电子式国债网上银行渠道,客户可通过我行网上银行进行开户、查询、认购等。

具体信息详询我行各大营业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