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定义:是指借款人以自己拥有的专利权向由我行及省知识产权局认可的担保机构作质押,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取得我行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产品特点:
用于科技型企业专利权融资的专门产品。
■借款人条件:
1、在试点市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法人。
2、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的规定。
3、企业产品(服务)属于《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中《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确定的范围。
4、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技术开发费)占企业销售收入的4%以上。
5、企业有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可持续的技术创新活动,有专门从事研发的部门或机构。
6、企业近2年连续盈利,且利润能够保持稳定增长;或企业成立不到2年,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利税率30%以上。
7、企业主要负责人无不良信贷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
8、试点行以及试点市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担保机构认为应该具备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及期限: 专利权融资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专利权评估价值的50%,且上限为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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