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 邮箱登录 | 加入收藏    | | English
  您当前的位置是: 徽商银行首页 >> 交易银行 >> 产品和服务 >> 供应链金融服务 >> 货押业务
  交易银行简介
货押业务

一、产品介绍

借款人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其自有的、经我行认可的存货作抵/质押,并交由我行委托的仓储监管机构监管,向我行申请办理的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商票保押、法人账户透支、开立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产品等表内、表外授信业务。

二、产品优势及特点

(一)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均可使用,盘活企业存货,解决资金占压问题;

(二)动产所有权不转移,不影响客户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融资方式丰富,满足多种需求,可根据需要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商票保押、法人账户透支、开立国内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品种;

(四)授信额度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货款期限根据存货流转周期和资金回笼期限确定,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三、适用客户

适用于从事大宗原材料、基础产品等商品的生产或销售,因库存存货较多形成资金占压的生产或贸易企业。

四、准入条件

受信人对动产有合法所有权,原则上不接受第三方出质人抵(质)押。

五、业务流程

(一)业务申请

借款人除需提供一般授信材料外,还应提供:

1.拟抵/质押货物的明细清单,包括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保管情况等;

2.借款人对存货所有权的证明,包括购销合同、付款凭证、发票、运输单据、董事会决议等;

3.质物的国家质检证明、等级证书、有关机构检验证书包括质检单、合格证、商检证明等;

4.授信申请人相关货物的近2年的销售情况记录、货物市场容量、价格波动等资料。

(二)授信调查

(三)授信审查、审批

(四)落实放款条件

办理货押业务前,借款人须将所抵/质押的存货运抵指定的监管仓库、并办妥抵/质押手续。

(五)签订合同、协议

(六)办理存货抵押登记

(七)购买保险

借款人或仓储监管机构须将抵/质押给本行的货物购买保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本行。

(八)开立账户

借款人应在本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保证金账户。

(九)放款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 在线客服
版权所有 徽商银行 皖ICP备08004982号-1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88-96588(安徽省内可直拨96588)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08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