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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银行简介
商品房交易资金托管

一、产品介绍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托管银行接受房屋买卖双方委托,提供资金保管、监督和划转等服务。房屋买卖双方将交易资金存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开设的专用账户或者银行提供的专用账户中,银行方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实现对应每笔托管协议的专用子账户开立,从而实现商品房交易资金的“一房一账户”管理。

二、产品优势及特点

()满足监管要求

1、保障商品房交易各渠道(包括银行柜台、POS刷卡、网银转账等)收款,及时、准确反馈给监管部门,落实“专款专户、专户专存”;

2、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业务及房屋买卖双方要求,进行预售款的划拔,保障“专款专用”,避免资金挪用风险。

3、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实时完成交易明细、交易状态等信息的上报,并可根据监管部门反馈,严格把控托管流程,保证交易资金安全。

()项目复制性强可批量推广

我行已上线省内多个地市,多种模式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项目,有着丰富的实施经验,项目复制性强,可以批量推广。

三、产品方案

()托管账户开立

买房人和卖房人持相关证件及购房合同签订资金托管协议,生成托管协议时通过调用接口“子账户开户”创建对应协议编号的唯一托管子账户。

()资金进账管理

提供柜面缴款、POS刷卡、网银转账等各渠道进款,并根据托管协议清分至指定托管子账户。

()资金使用管理

1、资金划拨:交易房屋已完成了过户登记,我行可根据监管部门付款指令或买卖双方拨付指令进行划拨业务,将托管资金及对应利息划拨到协议指定的卖方账户。

2、资金退款:监管协议失效(网签合同注销)后,将已入账的托管金额及对应的利息退款划拨到协议中约定的买方账户。

3、部分资金核算:子帐户入账后,对部分资金的退款业务,将指定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

四、适用客户

商品房交易资金托管系统对接目标客户是各地区房产交易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与房管局。商品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主体是房屋交易双方。

五、准入条件

()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完成行内系统与商品房交易资金管理系统的建设对接;

()银行与房屋买卖双方签署商品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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