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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跟单代收
一、产品介绍 本行作为进口方银行(代收行)根据出口方银行(托收行)的委托,向进口方(付款人)提示单据,并根据托收行的指示办理付款交单或承兑交单手续。 二、产品优势及特点 (1)分为即期(D/P即期)、远期(D/P远期、D/A),远期期限不固定,常见的有30天、60天、90天,客户可灵活选择; (2)在出口商的备货和装运阶段不必预付货款、占压资金,支付货款或做出承兑后可立即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 (3)承兑交单项下,进口商承兑后即可以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在售出货物并有现金流入后才对外支付,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得到有效改善。 三、适用客户 进口跟单代收的适用对象为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事业单位。办理进口跟单代收的客户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在当地外汇管理局颁布的《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内; (2)在我行开立人民币或外币账户。 四、业务流程 (1)来单处理。收到托收行寄来的单据及托收委托书后,需对委托书及单据进行审核,并对照托收委托书的内容清点单据的种类和份数。 (2)联系客户。对来单及托收委托书核实无误后,应缮制进口到单通知书,及时通知付款人办理赎单手续。 (3)付款或退单处理。在审核付款业务合规性并落实付汇资金后,应根据托收委托书上的付款指示办理对外付款手续并严格按照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做好进口付汇核查及国际收支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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