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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程机械贷款

■ 产品功能描述:

个人工程机械贷款是指本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购买工程用机械或车辆的人民币担保贷款,客户必须在与本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合作商处购买工程机械或车辆。工程机械包括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泵机、装载机、起重机等道路、运输、建筑工程机械或车辆。

(一)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所购工程机械价格的70%。工程机械价格是指工程机械的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险费等)与工程机械生产商公布的价格的较低者;

(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不得展期;

(三)利率:由借贷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的规定协商确定;

(四)担保方式:借款人向本行申请个人工程机械贷款必须以所购工程机械的全部价值提供抵押,同时要求合作商在借款人贷款期间必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利随本清或等额本金、等额本息、到期一次性利随本清的还款方式。

■ 适用对象: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

(三)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来源;

(四)个人信用良好;

(五)持有在本行合作商处购买工程机械的合同或协议;

(六)自筹购车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国家政策规定;

(七)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 客户申办手续:

按我行要求提交相应贷款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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