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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汽车营运贷款

■ 产品功能描述:

个人汽车营运贷款是指本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购买商用车的人民币担保贷款。商用车是指借款人购买的用于运输经营以获利的车辆,包括货车、大中型客车、城市出租车以及其他营运车型。

(一)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汽车价格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险费等);

(二)期限: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其中,商用载货车期限不得超过2年;

(三)利率:由借款人和贷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规定协商确定;

(四)担保方式:以所购车辆的价值全额抵押,同时与我行合作的经销商在借款人贷款期间必须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另可追加本行认可的其他担保;

(五)还款方式: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 适用对象: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备安徽省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证明,有固定住址;

(三)具备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诚实守信,并能够提供有效担保;

(五)能够支付规定的首期付款;

(六)借款人必须为车辆的最终所有者,所购车辆不得有合伙购买人;

(七)借款人须熟悉汽车营运行业,并能够提供具备合法营运资格的证明;

(八)办理规定的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

(九)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客户申办手续:

按我行要求提交相应贷款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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